一直以來,限高架作為一項安全措施,但卻引發(fā)了一系列疑問。
對于限高桿事故的責任劃分問題,就曾有交警說明:限高桿的高度是指一條公路上可以通過的限高,跟貨車的裝載貨物有關系,如果貨車超載,導致車輛過高,由此出現的問題,由司機承擔責任。另外一種情況,如果限高桿標注限高數,但是具體高度低于標注的數字,由此發(fā)生的事故,司機是不用負責的。
關于限高桿的標準,其實是有具體明文規(guī)定的。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》3.6.1條規(guī)定:一條公路應采用同一凈高。高速公路、一級公路、二級公路的凈高應為5m;三級公路、四級公路的凈高應為4.5m。這里的凈高是指,限高桿的較低處與地面的距離。